【特首選舉】提名期押後至2月20日展開 選戰延遲開打
發布時間: 2022/01/27 10:36
最後更新: 2022/01/27 16:26
特首選舉將於3月27日舉行,選舉管理委員會今日公布選舉活動指引,原定2月15日展開的提名期,推遲至2月20日才開始,並於3月5日結束,亦即這場觸目選戰將延後開打。
選舉日距今只剩兩個月,特首人選未見仼何風聲,政府久未刊憲公布提名期,今日終於確認提名期押後5天,並且縮短2天至14天。被視為潛在特首參選人的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將於下月23日發表財政預算案,若他決定辭職參選,即使親自讀完預算案,還趕得及在提名期初期報名。
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事務主任黃文超今日指,立法會文件所建議的提名期,僅屬初步設想,政府已一再強調,提名期在刊憲公佈後方可落實,由於《選舉條例》訂明,特首選舉提名期不能少於14日,截止日期則不能早於選舉前21日。現時已落實的提名期,是與政府商討之後的決定,符合法例規定。被問及提名期延後是否涉及中央因素,他則回應指「沒有補充」。
選管會主席馮驊公布,選舉事務處於投票當日,會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設立一個主投票站,供選舉委員會委員就行政長官選舉進行投票。今次亦會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系統核實選民身分及發出選票。第一輪投票時間是上午9時至11時,取得超過750張有效選票的候選人,即在選舉中當選。
中央點票站亦設於香港會議展覽中心,點票會於在場的候選人、選舉代理人或監察點票代理人的監察下,由點票站工作人員以人手進行,公眾人士及傳媒可以進入點票站觀察點票。
特首候選人須獲得不少於188名選舉委員會委員的提名,並在選舉委員會的5個界別中每個界別不少於15名委員的提名。每名選舉委員會委員只可提名1名候選人,並且不能撤回或撤銷。
另外,特首候選人選舉開支最高限額由上屆1,570萬元增至1,760萬元。馮驊提醒,現任特首如尋求第二屆連任,現行的法例並無規定她須辭職或休假才可參選。但若於某種情況下因為要繼續履行特首的職務,則需要清晰分攤作為行政長官職務相關及作為競選活動,兩個不同目的而使用的資源,並需要將選舉相關的開支計入其選舉開支及在選舉申報書中清楚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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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葆琳